酒泉市司法局部门职责梳理登记表
序号
“三定”规定主要职责
承担科室
具体工作内容
细化职权名称
职权类别
调整意见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落实。
办公室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拟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落实;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工作情况的调查与综合;负责机关内部会议决定事项、重大政务活动、领导交办事宜的组织实施、督察督办和结果反馈工作;负责机关内部和直属单位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全市司法行政信息技术网络建设;安排组织机关各类会议和活动;负责综合性文件和报告的起草、审核;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信息、保密、综合统计、计划生育等工作。
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制定和监督落实。
其他行政权力
保留
2
制定全市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依法治理工作。
法制宣传科
1、制订全市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工作意见,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各类对象,特别是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
2、制定全市普法依法治理规划、年度实施意见,并认真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检查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并定期开展检查。
指导检查全市法制宣传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其他行政权力
保留
3
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律师、公证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律师公证与司法鉴定管理科
拟订全市律师、公证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对全市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的设立核准、变更登记、注销和律师、公证员执业准入、变更执业、暂缓工作进行初审;负责全市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年审(检)注册;监督、管理全市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执业活动;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律师执业初审
其他行政权力
保留
公证机构和公证员执业审批初审、变更、注销初审
其他行政权力
保留
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年度考核结果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保留
律师事务所及其分所设立初审、变更、注销初审
其他行政权力
保留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律师进行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保留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律师事务所进行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保留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公证机构、公证员进行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保留
对违反《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的基层法律服务所进行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保留
对违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保留
4
指导、监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指派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事务,承担指导全市“123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法律援助工作管理科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援助工作的政策,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对法律援助机构和执业人员的设立核准、年检注册、变更登记和注销工作进行审核;负责法律援助专项经费的管理、监督,开展社会法律援助资金的筹集工作;受理、指派和承办法律援助案件;指导、监督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工作;负责全市法律援助数据的统计分析、理论调研,组织开展法律援助社会宣传;开展法律援助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制定“12348”协调指挥中心建设总体规划,组织指导“123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
行政监督
保留
法律援助案件受理指派。
其他行政权力
保留
组织指导“123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其他行政权力
精简“12348”协调指挥中心建设总体规划
5
负责本系统执法检查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督导工作;指导全市司法行政机关法制建设。
办公室
负责本系统执法检查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督导工作;指导全市司法行政机关法制建设。
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法制建设
其他行政权力
保留
6
指导、监督全市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刑满释放和期满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基层工作科
1.指导全市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并对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督查,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的每三年命名表彰一次,已命名的进行复核,不达标的撤销命名,并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逐级进行上报、命名。2.指导全市人民调解工作,根据情况对成绩显著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调解员进行命名表彰,并对县市区上报材料进行审核,逐级进行上报、命名。3.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对全市司法所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培训、评比和奖惩。
其他行政权力
保留
对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工作进行指导、奖励、表彰。
其他行政权力
保留
律师公证与司法鉴定管理科
负责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机构、执业人员的核准、登记、变更、年检注册工作
基层法律服务所核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变更登记、注销
行政许可
保留
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指导、管理和年检注册
其他行政权力
保留
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科
1.组织实施安置帮教工作计划;2.检查、监督安置帮教工作的落实情况,并组织考核。3.监督安置帮教和接送补助经费申报、审核、管理、使用情况;4.协调、解决安置帮教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安置帮教工作指导监督
行政监督
精减解除劳动教养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安置基地确认
其他行政权力
保留
安置帮教接送和过渡性安置补助经费申报、审核和监督
其他行政权力
保留
7
负责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和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
律师公证与司法鉴定管理科
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省厅对全市司法鉴定机构的设立核准、变更登记、注销和司法鉴定人准入、变更、暂缓、注销工作进行初审;负责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和人员延续登记换证工作;监督、管理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员执业活动。
对司法鉴定人员准入的初审
其他行政权力
保留
对司法鉴定机构和人员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指导
其他行政权力
保留
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科
贯彻实施国家有关非监禁刑罚执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
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管理监督
行政监督
保留
8
组织实施全国司法考试工作。
法律援助工作管理科
负责全市国家司法考试相关工作及法律职业资格证的审核发放等工作。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初审
其他行政权力
保留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保留
组织全国司法考试工作
其他行政权力
保留
9
指导全市律师协会工作和省公证协会酒泉联络组工作
律师公证与司法鉴定管理科
指导全市律师协会工作和省公证员协会酒泉联络组工作。
对律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
行政监督
保留
对公证协会酒泉联络组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行政监督
保留
10
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负责管理服装、车辆等物资装备。
办公室
管理司法行政系统的服装、车辆等物资装备;负责机关、直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财产管理、后勤服务保障、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及外事接待等工作。
对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指导监督。
行政监督
保留
11
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负责组织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培训工作。
办公室
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制定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对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进行指导
其他行政权力
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