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志清(女,甘肃飞天律师事务所原主任,执业证号:16209199411348736)。经查实,姚志清在担任甘肃飞天律师事务所主任期间,不能严格落实利益冲突审查制度,导致同所律师担任同一诉讼案件的原、被告代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之规定,2016年10月被酒泉市司法局给予甘肃飞天律师事务所原主任姚志清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