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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工作科工作职能与岗位职责

时间:2016年12月22日来源:市司法局作者:浏览次数:

  负责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组织、队伍、业务、制度和基础设施建设,负责监督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政策措施,指导、管理司法助理员和人民调解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一)科长职责

  1.负责基层科全面工作,组织制定基层科工作规划和工作计划。

  2.承担检查指导全市司法所建设工作。

  3.承担检查指导全市人民调解工作。

  4.负责对本科起草的文件、材料审查把关。

  5.负责对司法所和人民调解组织骨干人员的培训,并协助县市区搞好相关培训工作。

  6.调查研究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工作情况。

  7.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科员职责

  1.负责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工作文件材料的起草及各类报表汇总、报送工作。

  2.具体负责全市司法所和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开展业务指导。

  3.对司法所业务工作和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4.负责司法所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

  5.调查研究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工作。

  6.完成局领导和科长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