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肃州区司法局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入监警示教育活动
为深入践行“治本安全观”,全面贯彻落实刑法执行一体化建设要求,进一步加大对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管控力度,增强社区服刑人员的法治观念和守法意识,5月28日下午,肃州区司法局联合酒泉监狱,组织辖区内23名社区服刑人员前往酒泉监狱开展入监警示教育活动。
活动中,社区服刑人员在监狱干警的带领下,参观了监狱服刑人员劳动改造和生活场所,感受“高墙”内外服刑的巨大差异。七监区长为社区服刑人员介绍了监狱罪犯服刑期间的生活、劳动和教育改造的情况,并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分别进行了劳动体验、内务整理、队列训练等一系列入监体验活动,同时告诫每一名矫正人员一定要遵守法规,服从管理,切莫因重新犯罪走进监狱而失去宝贵的自由。
体验结束后,酒泉监狱教育改造科、司法局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股与社区服刑人员在监狱教育中心召开了警示教育大会,两名在监服刑人员用自己的改造心得和人生感悟进行了现身说法,讲述了自己违法犯罪进入高墙的严重后果,再三告诫社区服刑人员要珍惜法律给予的监外服刑的机会,要懂得感恩,珍惜自由,服从管理,积极改造。社区服刑人员代表作了发言并表示要认真遵纪守法,服从监管,珍惜和把握在社会服刑改造的难得机会,加强自我改造和约束,顺利回归社会。最后肃州区司法局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股对社区服刑人员提出了三点希望。一是要有敬畏之心,一定要更好地遵纪守法,好好接受矫正教育改造;二是要怀责任之心,在生活和工作中要牢记社会责任感和家庭责任感,对自己的行为有所约束;三是要有回归之心,好好珍惜和把握社区矫正机会,服从管理,积极改造,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此次入监警示教育活动,使社区服刑人员深刻体会到高墙内外的巨大反差,充分认识到社区矫正是相对于监狱改造的宽松矫正环境,更加珍惜现在社会服刑难得机会,有效提升了社区服刑人员的认罪伏法意识、身份意识、悔罪意识,对强化社区矫正人员的法律、纪律观念,增强服刑人员的服刑意识和改造意识起到了重要作用。接受教育的社区服刑人员均表示,一定会珍惜现有的自由,在社区服刑期间将严格遵守各项监管制度,自觉遵纪守法,积极改造,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酒泉市肃州区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