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市“七五”普法中期督查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驻酒各单位:
2018年是全国、省市“七五”普法中期检查验收之年,为尽早查漏补缺,总结经验,推动我市普法工作再上新台阶,中共酒泉市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法治宣传专项工作组将于6月下旬,对全市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驻酒各单位“七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中期督查考评。为扎实做好全市“七五”普法中期督查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考评内容
我市“七五”普法中期督查考评以市委、市政府批转的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酒发﹝2017﹞14号)为依据,以《酒泉市“七五”普法工作考评办法》为标准,督查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七五”普法规划的落实情况,主要包括组织领导、基础保障、重点对象、工作措施、工作成效、工作创新等内容。
二、督查考评方式
督查考评主要听取被考评单位关于“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情况汇报(书面汇报),查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相关资料是否齐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各项制度是否健全、法治宣传阵地是否建立并发挥作用,调查法律法规的进村入户率和干部群众对普法工作的知晓率,对照《酒泉市“七五”普法工作考评办法》逐项现场打分。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在6月20日前组织完成自查工作。市委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法治宣传专项工作组将于6月下旬统一对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进行督查考评。每个县(市、区)随机抽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乡镇、村(组)、社区、学校、企业各1个;抽查部分市直部门和驻酒单位,教育系统延伸抽查2所学校,卫生系统延伸抽查2个下属单位,一级主管部门抽查1-2个下属单位,企业主管部门延伸抽查3-4个企业。7月,国家、省上将在全市随机确定若干县(市、区)和部门、单位进行督查、评估。
三、时间安排
(一)督查准备(6月1日至10日)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法治宣传专项工作组关于开展“七五”普法中期督查考评工作的统一安排,进行动员部署,做好中期督查考评各项准备工作。
(二)自查自验(6月11日至20日)依据《酒泉市“七五”普法工作考评办法》确定的标准,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验,查缺补漏,分类整理好各类普法工作资料,并于6月20日前向市委依法治市工作法治宣传教育专项工作组办公室(市司法局)上报自查情况报告。
(三)全面督查(6月20日至30日) 市“七五”普法中期督查工作组分别对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的“七五”普法工作进行督查量化考评,并对督查考评情况进行通报。7月准备迎接省上的督查考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中期督查作为落实“七五”普法规划的有力抓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保证“七五”普法中期督查工作规范、有序、顺利进行。
(二)查漏补缺,全面推进。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对照考评标准,对“七五”普法工作进行自查,及时整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坚持做到边督查、边整改、边提高。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集中宣传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七五”普法取得的突出成效,宣传各类学法用法的好典型、好经验,为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四)打造品牌,总结经验。要及时总结推广各类学法用法典型,努力打造酒泉市“七五”普法品牌,争取推出一批有影响、有品位、有特色的法治宣传阵地、法治文化作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典型,为顺利通过全省“七五”普法考评验收打好基础。
联 系 人:宗丽萍
联系电话:0937-2612840(传真) 13993715938
中共酒泉市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领导
小组法治宣传教育专项工作组办公室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