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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酒泉市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法治宣传教育专项工作组办公室(酒泉市司法局)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2018年05月03日来源:作者:浏览次数:

中共酒泉市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

法治宣传教育专项工作组办公室(酒泉市司法局)

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法治宣传教育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司法局,市直各部门、驻酒各单位:

       现将《2018年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按照具体工作任务,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酒泉市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法治宣传教育专项工作组办公室

                                                                                                                                                    2018年3月30日

2018年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七五”普法中期督查考核之年。2018年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提高全市人民法治素养为目标,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为重点,以迎接“七五”普法中期验收为牵引,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全面提档法治文化建设,优化升级法治创建工作,扎实推进全市“七五”普法规划和市人大常委会决议的深入实施,为建设平安酒泉、法治酒泉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广泛传播法治知识,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全市法治宣传教育首要政治任务,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十九大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工作布局、重点任务以及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新要求,宣传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核心要义,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牢固树立全面依法治国,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定信念,让全面依法治国成为全市人民的行动自觉。

2.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宣传党中央决定对宪法进行修改的重大意义,宣传好这次宪法修改的重点内容和主要考虑,宣传好宪法修改贯彻的总体要求和原则。以“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教育月、宣传周、宣传日等时间节点,认真学习宣传新修改后的宪法,组织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不断增强宪法自信、宪法自觉。进一步推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宣传活动,推动法治宣传生活化,生活法律化。

3.大力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主动服务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围绕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旧动能转换”发展战略等,宣传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推进社会治理、保护生态环境以及科技文化建设、教育、就业、扶贫、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药品、禁毒、金融、交通和消防等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水平,增强人民群众在法治建设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4.深入学习宣传党章和其他党内基本法规。认真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和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大力宣传党章基本内容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引导各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二、加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大力提升全民法治素养

5.强化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贯彻实施《关于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和领导干部法律教育培训、领导干部带头讲法、重大决策法律咨询和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年终考法述法制度。组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治讲座、法治论坛、旁听庭审、网上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不断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完善酒泉市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法平台,丰富题库试题,扩大考试范围,督导各县(市、区)年底前实现无纸化普法考试。

6.打牢青少年法律素质基础。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推动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开学第一课内容,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法治教育格局。总结推广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经验,以更高标准推进全市各地青少年法治教育阵地建设。各县(市、区)要依托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组织模拟法庭、法治成人礼、法治情景剧大赛等系列活动。加大宪法、未成年人保护、禁毒、道路交通安全、消防等宣传力度,明确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全面提高学生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

7.提升农民法治意识。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特别是农村“三委”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依法参与农村基层民主管理。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规范完善村(居)法律顾问和“农村普法带头人培训”制度,提升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农民群众守法和依法维权意识。结合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开展“送法下乡”活动。

8.强化非公经济组织(企业)依法经营。建立健全非公经济组织(企业)法治宣传教育制度,将法治教育纳入企业内部法制机构、法务人员和法律顾问培训内容,引导非公企业经营者守法经营,教育从业人员依规生产、依法维权,提升非公经济组织(企业)依法管理、经营水平,提高非公经济组织市场竞争力。

9.加强特殊人群精准普法。加强引导妇女、老年人学习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相关的法律法规。出台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矛盾纠纷当事方、上访群体、容易违法犯罪高危人群等特殊人群的精准普法,为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全力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创新创优

10.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贯彻市委、市政府两办下发《酒泉市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进一步整合资源,调动方方面面的力量共同开展普法工作。实施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考核评价标准和考核评价办法,推动全市各级国家机关把普法纳入本部门工作总体布局,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向社会开展专题性标准普法。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做到年初有计划(要点)、工作有安排、月月有活动、活动有信息、年度有总结、年终有考核。各县(市、区)、各部门(单位)要加强普法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形成月季连贯的系列化、常态化的普法工作模式。

11.加强考核评估体系建设。完善协同发展综合考评中普法工作的考评标准和指标体系,实行动态管理和考核通报制度,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在单位绩效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城市创建等体系中的作用,推动将普法宣传考评结果作为各种专项考核考评的重要依据,相互促进,相互支撑,扩大法治宣传教育深度和广度。

四、认真组织中期督查,推进“七五”普法规划和决议全面落实

12.召开市委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法治宣传教育专项工作组成员单位会议。全面总结“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部署做好“七五”普法中期督查,谋划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任务,推动我市“七五”普法规划及决议顺利实施。

13.扎实开展自查和抽查。按照我市“七五”普法规划及决议要求,制定“七五”普法依法治理中期督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检查内容,确定督查步骤,制定督查标准及办法,并做好动员发动工作。各县(市、区)、各部门(单位)从5月份开始组织自查。6-8月份,市委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法治宣传教育专项工作组成立检查组,对各县(市、区)、各部门(单位)“七五”普法规划及决议落实情况开展抽查,形成全市“七五”普法中期督查情况总结报告。

14.做好“七五”普法中期总结。按照全国、全省统一部署,对“七五”普法中期督查工作进行总结,推荐申报全国、全省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对全市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对好的工作经验方法进行宣传推广。

五、加大法治创建活动力度,夯实社会治理基础

15.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法治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法治镇(街道)、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诚信守法企业等法治创建活动,积极争创全国法治县(市、区),评选命名法治创建示范乡镇(街道)、法治教育示范校、优秀法治校长(辅导员)、守法经营示范企业,推动形成市、县、乡(镇)、村(社区)创建为主体,部门、行业创建为补充的多层次多领域法治创建格局。

16.加强对法治县(市、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动态管理。修订《酒泉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考核指导标准》和《酒泉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标准》,指导各县(市、区)严格对照标准,对本辖区内已评选出的国家级“法治创建先进县(市、区)”以及国家、省、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复查,实行动态管理,优存劣汰,切实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引领法治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六、厚植底蕴内涵,进一步深化法治文化建设

17.拓展法治文化阵地。将法治元素融入城区建设规划,持续推进县(市、区)法治广场(公园)、教育中心(基地)、街(道)、长廊、宣传栏等阵地建设。力争在法治文化广场(公园)现有规模、元素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法治宣传规模、丰富法治文化内涵,因地制宜打造建成具有一定规模、法治元素丰富的法治文化主题广场(公园)。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逐步向乡(街道)、村(社区)延伸,向各部门大院拓展。做好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与文化、平安、党建等多种元素融合的文章,通过法治元素的“渗透”和“植入”,实现与平安建设、党建、文明创建等阵地的合力共建,借势借力,逐步形成法治文化阵地“枝繁叶茂、遍地开花”的良好局面。鼓励开展法治公益广告、法治微电影征集活动,充分利用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等节日纪念日,组织开展法治作品展演、法治小品进农村(社区)等形式多样的活动。

18.开展法治文化活动。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媒体公益普法宣传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县(市、区)、各部门(单位)加强与当地媒体的协作,创作出更多群众喜闻乐见、“接地气”的法治文艺栏目(作品)。组织法治微电影评选展播、法治故事宣讲、法治文艺演出下基层、法律知识竞赛等法治文化惠民活动,最大限度满足群众的法治文化需求。

19.创新开展智慧普法。大力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充分利用“酒泉司法行政网”、“酒泉普法在线”微信公众号等法治宣传教育平台,积极宣传酒泉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努力打造各类“以案释法”平台载体,组织开展“以案释法”优秀案例征集选编,建立“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库。整合各部门(单位)网站、手机短信、LED显示屏等法治宣传媒介力量,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充分发挥微信、微博、客户端等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教育中的作用。

七、优化整合力量,进一步提高法治宣传组织保障水平

20.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强化“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普法工作体制机制,建立落实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制度,召开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法治宣传教育专项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确立工作制度,落实主体责任,明确联动事项。各县(市、区)要参照市里模式,建立完善相关制度,确保全市法治宣传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21.优化壮大普法队伍。以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契机,推动各级法治宣传教育专项工作组办公室从直接普法人转变为普法组织协调人。把法治宣传教育专项工作组办公室“机关化”管理职能向公共法律服务职能转变,主动作为,创新应变。切实履行市委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法治宣传教育专项组办公室的监督主体责任,做好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组织、协调、指导、督查工作。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选聘优秀法律和党内法规人才充实壮大普法讲师团队伍。积极搭建普法志愿者活动平台,畅通服务渠道,鼓励引导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服务人员、大专院校法律专业师生等加入普法志愿者队伍。市、县(市、区)要分级轮训普法骨干,不断提升履职本领和专业水平。

22.强化普法经费保障。结合“七五”普法中期督查,对各县(市、区)普法经费预算、拨付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督导,确保普法工作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