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司法局严控“五个风险点”做到“四督四查”和“五项权力报备”
时间:2016年06月02日来源:市司法局作者:浏览次数:
为有效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市司法局针对各县市区司法行政机关未配备专职纪检干部的实际情况,研究提出严控“五个风险点”、做到“四督四查”和“五项权力报备”,着力防范重要敏感违规问题,规范行政行为,强化监督检查、执纪问责。
市司法局推进源头治理,落实风险防控,要求局属各单位、县市区司法局把控好“五个风险点”,即司法鉴定和公证工作易生乱象;律师事务所的超标准乱收费、执行执业惩戒制度的问题;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和“三公”经费开支;培训费的规范与使用;业务用房建设及装潢装修等。做到 “四督四查”,即以教育强监督、以公开促监督、以明责严监督、以制度保监督,深入开展普遍督查、重点检查、专项巡查和及时调查。规范行政行为,加强全市司法系统行政权力的监督监察,建立相关行政行为报备制度,报备范围主要是“五项权力”,即公证律师执业惩戒、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工作者执业的审批核准、重大资金使用情况、物质采购、干部提拔使用等。
通过以上三项措施和制度的建立,市司法局坚持标本兼治、查防结合、纠建并举、注重实效的工作原则,以基层党风正、政风清为目标,以纠正基层党员干部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为重点,着力加强对局属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及基层司法所的党员、工作人员,特别是班子成员,在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刑释帮教中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直接服务群众的窗口单位的党员和工作人员廉洁履职行为的监督检查,推动司法系统“两个责任”落实,促进党员干部作风改进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全市司法系统党风政风建设提供有力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