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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州区法律援助中心成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团

时间:2018年02月26日来源:作者: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和省高院、高检、公安厅、国安厅、司法厅《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中的职能作用,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诉讼权利,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促进司法公正,肃州区法律援助中心结合实际组建了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团,派驻在区人民法院、区看守所、区交警大队、区劳动监察大队等法律援助工作站值班。

  为保证值班律师团队的服务质量,肃州区法律援助中心在原有中心值班律师的基础上,综合考量律师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水准、业务能力、执业年限、值班意愿等确定刑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的人选,组建了65人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团队。区法律援助中心将有律师执业证、能保证值班时间作为选任值班律师的硬标准,若不能保障值班时间,则劝出值班律师团队。

  为确保值班律师熟知驻区法院、看守所等工作站值班流程,了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值班律师工作职责,肃州区司法局下发了关于在区法院和看守所工作站派驻值班律师的通知,确定了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职责和刑事案件值班律师花名册。及时与区法院、看守所等工作站负责人进行业务衔接,组织值班律师学习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文件,为值班律师配备了相关业务台账资料。

  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团的建立对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起到推动的作用,对维护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诉讼权利起到专业保障。肃州区法律援助中心将加强法律援助律师的业务指导和值班管理,确保服务质量。(肃州区司法局张琴琴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