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公证处及时化解合同纠纷
时间:2017年01月17日来源:金塔县公证处作者:高文祥浏览次数:
金塔一农业企业与金塔某村114户农户签订了土地流转合同,经村委会同意,乡经管站审核,乡合同管理委员会鉴证,并经金塔县公证处公证,合同期限12年,每个流转周期3年,共4个流转周期,实行先付款后经营,第一流转周期3年的土地流转费于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付清;第二流转周期3年的土地流转费应于二0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付清。但该企业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引发100多户农户的强烈不满,此时正直岁末年初,元旦放假期间。群众情绪激动,聚集在该村委会要求解决,如果不能解决,当天就要向上一级党委、政府进行上访,不稳定因素和大规模群体上访事件即将发生,迫在眉睫。
金塔县公证处得知情况后,在第一时间赶到该村委会现场,与乡镇政府、村委会主动配合做群众工作,先稳定群众情绪,积极协调该企业筹集资金履行付款义务。
根据了解,该企业由于对流转土地经营管理上出现问题,加之农产品价格下滑,使流转土地经营亏损,一渡想终止合同,因此,没有及时筹集资金兑付农户土地流转费用。
公证处根据该企业不履行合同的原因,对症下药,以案说法,以事论法,讲明不履行合同的后果和对企业诚信的危害性。以及对社会造成的的不稳定因素等负面影响。经过各方努力,做耐心细致的工作,该企业从大局出发,克服困难,表示履行合同,兑付114户农户的土地流转费用。一场大规模群体上访事件,得到圆满平息。(甘肃省金塔县公证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