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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司法业务品牌加强服务群众意识

时间:2016年07月15日来源:市司法局作者:浏览次数:

  打造司法业务品牌  加强服务群众意识

  --全国模范司法所长酒泉市肃州区司法局泉湖司法所所长陈国皇先进事迹

  陈国皇,男,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79年2月10日出生于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永丰镇四十里村,是一个土生土长的农民的儿子。2006年参加工作,先后在政府办公室、团委、党委办公室等部门工作,2011年8月至今任酒泉市肃州区司法局泉湖司法所所长。在担任司法所长的四年时间里,他以事业为重,以奉献为荣,扎根基层,忠于职守,服务群众,受到当地党委政府的高度肯定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被当地群众亲切的称为:化解纠纷的“多面手”、群众财产的“守护神”、普法宣传的“急先锋”、 维护稳定的“防火墙”、人民群众的“连心桥”。他始终坚持“强基础、提素质、树形象、扩影响”的工作指导思想,全力抓好落实司法所九项业务工作,全面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重点落实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人民调解、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等工作,锐意进取,狠抓落实,充分发挥了司法行政的职能作用,为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泉湖乡地处酒泉城东郊,三面环城,乡域面积57.03平方公里,辖9个行政村,86个村民小组,全乡总户数5343户、20015人,流动人口9873人,是一个典型的城郊乡镇。目前,全乡共有刑释解教人员104名,2012年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至今,累计接受社区服刑人员96人,目前在册28人。

  转观念,理思路,建好阵地夯基础

  2011年以来,他多方筹措资金,为司法所购置警务用车、制服、通讯设备,更新了电脑、照相机、打印机、传真机等设施,使司法所基础条件得到明显改善。2014年他在转变工作思路和工作理念的基础上,积极争取市区司法部门的支持,争取资金3万元对司法所进行了全面的粉刷和整建,包括水电暖的改建,统一规范了司法所和调委会的标识牌、印章、工作流程、工作制度、文书格式、台账档案,并接通了智慧司法专网,建立了4个高标准村级司法行政工作室。制作各类上墙牌匾28块,在原有所长室、办公室、调解室和接待室的基础上,建成了社区矫正“七室一处”(报到室、训诫室、宣告室、图书室、监控室、谈心室、档案室和矫正人员指纹签到处)办公场所,在全区率先建成第一个社区矫正宣告室,进一步提升了司法所的规范化水平,受到了省市区司法部门领导的一致好评和充分肯定,接待了兄弟县市司法所同仁的观摩学习,迎接了全省社区矫正工作现场会的观摩学习,为全省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创新了基层基础设施建设的成功经验。

  带队伍,建机制,职责明确聚活力

  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要求,他以提高司法所干部素质为突破口,全力打造政治上坚定、业务上精通、作风上优良、纪律上严明、执法上公正的基层司法行政队伍。

  1、深化队伍建设。泉湖司法所现有工作人员3名,平均年龄29岁,3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全部具有本科学历,司法所已落实政法专项编制2名。他自担任司法所长以来,在不断加强自身学习的同时,积极主动向司法战线上的老同志学习,从思想观念的转变、工作方法的探索、工作技巧的醒悟,以及业务知识的学习等方面,逐步将自己从一名司法战线上的新兵,成长为一名优秀的司法所长,他立志将司法所干部队伍培养成为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行政队伍,全力打造学习型司法所。先后制定完善了司法所干部周三集中学习、司法所长带头学习、社区矫正对象每月“逢五”集中学习等制度,在司法所内部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进一步加强了司法干部的业务知识,提升了司法干部的综合素质。

  2、强化内部管理。事业发展、干部进步、人心和顺是他一直倡导的工作理念和遵循的生活信念。面对更为繁重的工作任务,该同志始终把抓班子、带队伍、夯基础做为一切工作的基础常抓不懈。他树立靠制度管人、管事的理念,建立健全了司法行政工作岗位职责制、司法所工作请示汇报、司法所经费保障、司法所业务车辆管理等16项制度;规范了司法所开展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等业务标准和流程,统一刊板上墙,接受群众监督,规范行政服务行为。

  3、狠抓素质培训。按照“三懂一会”(懂政治、懂法律、懂政策、会做群众工作)的目标要求,在干部培养中坚持做到“三化”,即学习培训制度化、专业化、日常化,倡导“在干中学,在学中干”。针对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滞后、司法助理员业务熟练程度不同等问题,坚持组织干部参加司法局开展的每月一例会培训,每季度一命题交流,帮助提高业务能力。每年都组织干部深入兄弟司法所进行观摩交流,边看边议、互相学习、互相交流、释疑解惑、查缺补漏,有力的推动了司法行政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提速。近四年来,他积极组织干部到外县市司法局及兄弟司法所,采取集中授课、经验交流、观摩座谈等形式进行强化培训学习,并分批、分次组织他们参加省、市、区举办的司法各项业务培训24人次,参训率达到了100%。

  4、树立典型引路。在抓好司法所全员培训提高素质的同时,他把培养树立典型作为指导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每年确定主攻重点和工作措施,积累经验,树立标杆,指导工作。近年来,他所在的司法所多项工作、他本人、多个人民调解员和内勤受到省司法厅、市、区司法局表彰,周围市县兄弟单位也多次来泉湖司法所观摩交流学习,有力促进了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

  建载体,夯基础,业务工作上水平

  他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基层建设的新思路、新方法,以工作创新推动基层工作服务性、预防性、便民性、治本性职能优势充分发挥。

  1、人民调解工作。他在司法战线上工作的四年时间里,克服工作点多面广、任务繁重、人手不足等现实困难,迎难而上,积极作为。他充分认识到人民调解工作,队伍是基础,方法是关键。他不断充实了人民调解队伍,规范运行机制,在对全乡9个村级民调组织进行调整充实的基础上,成立了教育系统、两新组织、卫生系统等5个调委会,并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分析研判、预警处置、联动调联、考核奖惩等“五项制度”。大力推行个案补贴、诉前确认机制。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他亲力亲为,带领基层人民调解员总是活跃在调解第一线,有时为了调解成功,他主动放弃节假日,牺牲休息时间,用真心、爱心说服、打动着当事人,调解成功了一起又一起矛盾纠纷。2011年以来,全乡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035件,调处成功率达97%,发放个案补贴5.2万元,他亲自参与调处解决重大疑难纠纷25起,办理诉前确认案件48件。在加大矛盾纠纷调解的同时,他不忘加强对基层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力度,他常说“人是在不断学习中进步的。”他在亲自授课的同时,积极联系公安、法院、律师等单位资深的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全乡各村和单位的人民调解员授课。2011年以来,他共组织开展基层人民调解员培训9场次,受训的调解员累计达到830余人次,不仅提高了基层人民调解员的调解能力,也为维护全乡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2011年以来,在他的指导协调下,全乡累计建立14个调委会,发展调解员79名,其中,5个调委会, 9名基层调解员被市区司法部门授予“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能手”称号,并在司法行政会议上受到了表彰。

  2、安置帮教工作。一是全面实行排查衔接、动态管控,积极探索安置帮教新途径。2011年以来,他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在辖区多方摸排的基础上,建立了集食宿、就业安置相结合的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1家和5个零星安置点,为刑释解教人员顺利回归社会提供“中转站”。二是每年3月、9月组织司法所干部开展刑满释放人员集中排查活动,对全乡管理的104名刑释解教人员的基本情况、家庭情况、就业情况进行全面的摸排掌握,为下一步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至目前全乡在管刑释解教人员104人,安置率达到了100%,衔接率、帮教率达到100%,接送率达到94%,无重新违法犯罪现象发生。

  3、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六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他利用 “法律十进”活动,为领导干部及群众举办了法制讲座、法治文艺演出和普法知识竞赛等活动,发放普法资料,利用司法所门头LED电子屏、橱窗、公示栏等设备,播出普法宣传标语,张贴普法挂画、手抄报,滚动播放禁毒、反邪等普法宣传标语,努力将普法宣传延伸到各个角落,积极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与普法宣传,将社区服刑人员由违法者变为普法者。据统计,“六五”普法活动开展以来,他共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开展普法集中宣传95场次,开展“送法下村”、“送法进学校”、“送法进特殊人群”等活动12场次,举办法制讲座15场次,解答各类法律疑惑30余人次,受教育面达3000余人次。同时,他充分利用全乡各村公共文化场所,大力加强法制广场、法制长廊等普法园地建设,努力拓展普法覆盖面。在全乡共建成法治文化广场1个,法治文化长廊1个,增强了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大力开展基层创建活动,共创建省、市、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9个,并顺利通过了市区对全乡“六五”普法的检查验收工作。

  4、法律服务工作。自2011年担任司法所长以来,他以提升群众满意度为目标,大力做好法律服务工作,认真学习法律服务方面的知识,主动向法律服务工作者请教,积极联系认真办理诉讼代理和非诉讼代理,累计办理诉讼案件9件,非诉讼案件4件,有效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办理见证业务,累计办理各类见证132件,有效预防了合同、协议等纠纷的发生;积极解答法律咨询,制作司法所便民服务联系卡并发放到农户手中,方便了群众办事;开展法律援助64个,接受法律援助的人员累计达到260余人次。

  5、社区矫正工作。2012年接管社区矫正工作以来,他创新工作方式,不断加强对全乡28名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健全帮教管理档案,要求社区矫正对象每星期电话汇报思想,每月书面汇报现实表现。创新性的开展了社区服刑人员指纹签到、月例会、轮流坐班等制度,制定社区矫正各类制度20项,进一步规范了社区矫正工作。他创新开展的社区矫正工作的成功经验做法,在全区、全市、乃至全省得到了推广,受到各级领导的一致好评,创造了社区矫正工作的“肃州模式”。认真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严把社区矫正对象评估关、衔接关、解除关“三个关口”,推行“一人一档、一人一矫正小组、一周一汇报、一月一学习劳动”的“四个一”工作方法,努力做到分类管理、日常管理、帮困管理“三个落实”,确保不脱管、不失控,预防和减少了重新违法犯罪现象。自2012年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全乡累计解除社区矫正对象38人,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义务劳动132场次,集中学习143场次,由于帮教监管到位,社区服刑人员无发生漏管和脱管现象,没有出现重点人员危害社会行为。

  6、参与信访维稳工作。结合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他在做好司法所九大业务职能工作的同时,积极主动参与到乡镇社会维稳工作中来,先后建议调整充实了9支村级治安巡逻队和86支组级治安联防小组,完善了乡、村、组、单位四级治安防范网络体系,并以四级联动、干群互动的方式为维护全乡稳定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他结合全乡实际,多次建议乡党委、政府严格落实稳控措施,与各村、各单位签订了信访维稳责任状,调整完善了稳控责任表,建立信访积案化解台账,采取领导包挂、责任稳控、限时办结、逐案化解等措施,有效控制了群众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2011年以来,他亲自调处和参与化解的信访案件累计达到28起,避免赴省进京上访13起,有效的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7、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履行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职能,认真抓好分管工作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对司法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安排、亲自落实,与司法助理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了目标责任。以“六位一体”工作机制,不断加强对司法所干部的党性培养力度,自担任司法所长以来,培养1名司法助理员成为了共产党员。今年上半年,他组织司法所3名党员干部参加了区司法局组织的市检察院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参观活动,使党员干部近距离接受了一次廉政教育洗礼。

  他从事司法工作以来,牢记使命,恪尽职守,在平凡的岗位上辛勤耕耘,无怨无悔。始终把自己看作是一个理千家事、解万家愁的孺子牛。他说:“司法行政工作,虽然在物质方面是清贫的,但在精神方面却是富有的。这富有是用金钱买不到的,只有身临其境,才能品出其中甘甜。”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陈国皇同志带领司法所干部务实创新,不断夺取丰收的新成果。在近四年全区司法系统年度考核中位列第一。司法所先后被省市区上级业务部门授予“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市级规范化司法所”、“全区司法系统年度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他本人被省司法厅推荐为“全省劳动模范”,先后荣获市司法局“全市司法系统优秀共产党员”、“全市司法系统先进个人”和区司法局“年度先进工作者”、“全区司法系统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2012年,他因工作突出,被市区组织部门选调到市司法局挂任基层科副科长,为他从事司法行政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14年,他所在的泉湖司法所被省司法厅命名为全省“标兵”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