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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门市法律援助中心助力残疾人追回赔偿款93万余元

时间:2018年02月11日来源:作者:浏览次数:

   2018年2月1日,玉门市花海镇南渠村村民陈某某的亲属来到玉门市法律援助中心,向法律援助中心赠送了题为“法律援助情暖人间”的锦旗,表达了对玉门市法律援助律师不辞辛苦依法维权的真诚谢意。

   2016年4月2日,受雇于玉门市某装饰公司的陈某某在卸载大理石板时,由于吊车司机赵某违规操作,导致陈某某被滑落的石材砸伤,并造成高位截瘫,被鉴定为二级伤残。事故发生后,陈某某花去巨额医药费,但就赔偿事宜始终未能与赵某及玉门市某装饰公司达成一致。无奈,陈某某委托家人向玉门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玉门市法律援助中心先后指派玉门市新城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及甘肃沃熙律师事务所律师为陈某某提供法律援助。办案人员详细了解案情,多方搜集证据,庭审中就陈某某伤残赔偿金是否依据城镇居民标准计算据理力争。最终本案经玉门市人民法院一审、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由赵某及玉门市某装饰公司赔偿陈某某各项赔偿款93.2万余元,陈某某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力维护。(玉门市司法局党继军供稿)

玉门市法律援助中心助力残疾人追回赔偿款93万余元-残疾人陈某某亲属向玉门市法援中心赠送锦旗2018.2.2.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