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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暖民心 服务大局促和谐

时间:2017年05月31日来源:酒泉市司法局作者:浏览次数:

   近年来,玉门市法律援助工作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实际需要,以“两学一做”教育活动为载体,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律援助工作的部署要求,不断扩大援助范围,提高援助质量,保证人民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利受到侵害时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三年来,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218件,其中刑事案件47件,民事案件2171件(诉讼案件691件,非诉讼案件1480件),受援群众2664人,办案质量、数量及受援人数稳步增长,积极维护了贫弱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拓宽渠道,法律援助宣传多样化

   一是利用“12348”服务热线、司法行政网站、微信、微博,专题宣传牌、电子屏等载体,向社会广泛宣传法律援助工作的职能、程序、业务范围等,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认知度,使法律援助不断深入人心。二是通过律师“送法下乡”、“法律援助进社区”、律师“进监所讲法”等活动,深入乡镇(街道)、村社区、监所开展法律援助宣传21场次,宣传法律援助的范围、申请程序和政策法规,受教育2300多人次。三是通过“情暖农民工法律援助在行动”专项活动的开展,深入农民工比较集中的玉门东镇工业园区、花海大畅河农业开发区等区域,开展面对面的法律援助宣传咨询活动,共举办农民工法治宣传教育22场次,解答农民工法律咨询52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6300余份,受教育群众4800余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多措并举,法律援助服务便民化

   降低援助门槛。按照应援尽援的原则,在全力保障低收入困难群众及时获得法律援助的同时,依据《甘肃省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和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的规定,将经济困难标准调整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将食品药品、义务教育、环境保护、土地承包流转、农资产品质量、军人婚姻家庭等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畅通“绿色通道”。对农民工、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军人军属等重点对象和群体性、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落实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的措施,实行当日受理、审查。两年来,办理农民工劳动报酬追讨、工伤赔偿、雇员赔偿案件802件,残疾人案件21件,未成年人案件24件,老年人案件29件,办理请求支付劳动报酬295件,涉及农民工979人,为农民工讨薪426.5万元。提升服务标准。建立了法律援助服务对象信息库,对全市低保户、五保户、经济困难户、残疾人建立信息档案,落实“五免一卡”的便民服务措施。同时,依托为民服务窗口、19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及76个法律援助联络点,着力打造“城市半小时、农村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积极化解矛盾。针对全市重大信访案件、重大矛盾纠纷,法律援助中心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为上访群众讲法律、讲证据、讲程序引导他们走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同时,积极参与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参与处理了玉门市某水泥预制构件厂拖欠180多名农民工工资纠纷、某特种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拖欠83名职工社会保险金和工资纠纷、某承包公司雇员死亡赔偿纠纷、某医院医患纠纷、玉门市柳河镇、六墩乡假枸杞苗木等重大矛盾纠纷30余件,有力维护了全市社会稳定。

   三、严格规范,法律援助质量标准化

   推进法律援助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法律援助组织实施各环节业务规范。认真执行《玉门市法律援助业务工作规程》,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加大对援助案件的流程管理,落实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三项制度”,不断规范审查职责范围和工作程序。改进案件指派制度,综合案件类型、受指派人专业特长、受援人意愿等因素,合理指派承办机构和人员,做到合理分配、有的放矢。完善法律援助质量评估机制。完善服务质量监管机制,修订了刑事、民事、行政及非诉讼案件《质量评查表》,进一步完善质量评估机制。严把审查关、承办关、结案关,并对每一起援助案件进行质量评估,强化案件质量管理。建立重大案件跟踪督办机制,针对农民工集体讨薪、土地纠纷、重大交通事故、重大雇员受害事故和重大自然灾害引起的群体性援助事项,实行集体讨论、全程跟踪、重点督办、结案回访,提高案件办理专业化水平。加强信息化管理,所办案件全部录入“甘肃省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有效发挥了信息化监管效能。实行动态调整案件补贴标准。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推行办案质量与办案补贴挂钩的差别补助制度,增强了案件承办人的责任意识,促进办案质量提高。

   四、夯实基础,法律援助保障系统化

   强化队伍建设。坚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业务培训,重点讲解了法律援助政策法规、工作流程、案件办理、信息化建设、档案归档、案件补贴发放等内容,增强了他们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促进了法援工作的开展。扎实开展两学一做教育活动,法律援助队伍整体作风建设得到加强,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强化基础建设。加大法律援助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建设与服务困难群众工作需要相适应的服务设施。两年来共投入23万元,为各法律援助工作站配备电脑、打印复印一体机、电子屏、法律查询仪、执法记录仪等办公设施,进一步满足接待群众需要,方便困难群众就近获得法律援助。强化经费保障。市政府坚持每年将法律援助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单独核定,并逐年加大法律援助经费投入,形成了稳定增长的财政保障机制。两年来,各级财政下拨法律援助经费120.08万元,其中玉门市财政划拨法律援助专项经费21万元,仅发放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及窗口咨询费就达73.7万元,有力促进了法律援助事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