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2个司法所和1名司法所长喜获司法部表彰
酒泉市2个司法所和1名司法所长喜获司法部表彰
7月7日上午,司法部召开全国模范司法所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电视电话会议。会上,为受表彰的“全国模范司法所”、“全国先进司法所”、“全国模范司法所长”代表颁发了荣誉证书。我市金塔县金塔司法所、瓜州县西湖司法所分别获得 “全国模范司法所” 和“全国先进司法所”荣誉称号。肃州区泉湖乡司法所所长陈国皇获得“全国模范司法所长”荣誉称号,并作为全国模范司法所长代表赴京参加表彰大会,受到中央领导亲切接见。
近年来,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司法行政工作重要指示,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全面提升司法所履职能力,大力加强司法所制度建设、组织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司法所工作改革创新,充分发挥司法所基层职能作用,司法所工作实现了新发展,取得了新成绩。
目前,全市共建司法所79个,其中,乡镇司法所68个,街道司法所11个,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体系基本覆盖全市城乡社区。各县市区司法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大力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全面履行社区矫正日常管理职责,认真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维护全市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今年上半年,全市司法所协助基层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11件,提出法律建议15条,指导制定村规民约16件,协助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51件;指导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矛盾纠纷7065件,直接参与调解疑难复杂纠纷394件,参与处理社会矛盾纠纷821件;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3507人,解除矫正2527人,目前在册社区服刑人员980人;安置刑满释放人员468人,帮教546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436场次,受教育人数达14.67万人次。
此次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受到表彰,将对进一步提升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起到示范和激励作用。